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即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分批次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图)
1. 综合整治重点
对 124 台 35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对 113 台 65 蒸吨 / 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或拆炉并网。
2. 时间安排
为有序推动综合整治工作,针对不同区域明确了具体时限,其中:
(一)35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市内五区 (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 ) 及旅顺口区城市建成区、金普新区城市建成区,应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长兴岛等地城市建成区,应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
(二)65 蒸吨 / 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或拆炉并网,市内五区 (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 ) 应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除市内五区以外的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应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
3. 什么是超低排放
超低排放是指烟气在基准氧含量 6% 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毫克 / 立方米、35 毫克 / 立方米、50 毫克 / 立方米。
4. 有哪些鼓励政策
生态环境部设立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可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拆除的燃煤锅炉予以资金补助。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可提前做好准备,每年 2 月、8 月进行申报,具体事宜可咨询属地生态环境分局,或统一咨询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处,咨询电话:82728955。同时,我市也将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补助办法,助力企业实施综合整治工作。
5. 综合整治如何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和社会服务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推动居民供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动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推动已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拆炉并网的燃煤锅炉注销工作;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
6. 纳入综合整治范围的锅炉有哪些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名单可登录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网址: https://epb.dl.gov.cn/art/2023/8/22/art_4679_2095655.html。
同时,对应实施综合整治,但未纳入名单的对象,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理居民供暖燃煤锅炉举报电话:8198885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工业企业燃煤锅炉举报电话:83635104
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社会服务业和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举报电话:82728955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李社生